到那个时候吞噬了这上百人的血肉精华,恐怕连弗尔加也未必能杀的死它了。
然而此时此刻,无首的熊地精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,凭借着嗜血的本能,它敏锐的察觉到距离自己最近,数量最多的生物,正是大群地精。
于是,在商队人类恐惧的目光中,无首熊地精仿佛一块血肉海绵,满是黄绿色水泡的烂肉化作触手,宛如它生前操纵魔化毛发一般,抓住附近的地精就将它往自己的身体内塞。
只是片刻功夫,无首熊地精已经膨胀了足足两倍,完全看不出曾经身为熊地精的样子。
而是蜕变为了一整块的血肉海绵,十几个普通地精瞪着苍白的眼珠,被镶嵌在它的躯体中,仿若一个盛大的展览会。
“呕!”众人面色惨白,甚至后方商队有女人忍不住直接吐了出来。
眼看无首熊地精如此凶残,连自己人都不放过,剩下的地精们马上土崩瓦解,一溃千里,只恨自己少生了两条腿。
但是如今,也没有人会继续在意它们了,所有人都被无首熊地精的气息锁定,比起干枯乏味的普通地精来说,当然还是人类的血肉更加美味。
如果能够将商队的所有人都吞噬一空,想必它就可以进入到血肉的第二个阶段。
就在商队的众人以为在劫难逃之际。
“嘭!”一道光柱出现,强大而又恶心的无首熊地精瞬间被从头到尾贯穿,出现一个水缸般的大洞,大洞周围燃烧着青色的火焰,片刻之后,诺大的一个无首熊地精便已经化为灰烬。
毫无疑问,此番骤变惊呆了商队的所有人,这样堪称奇迹的一幕,简直如同英雄小说中才会发生的故事。
护卫队长首先反应过来,他当然知道眼前的不是故事,而是有贵人相助,不过既然对方不愿意出面,他自然不会自讨没趣。
一番发号施令后。
整个商队立刻从森林中撤退出来,马不停蹄的向前方赶路。
“...温德先生,尽管不知道您的身份,不过刚刚多谢您的出手,不然,...这是商队的一些心意,希望您能收下”
在一切都彻底结束,商队伙计们忙碌的吆喝声音中,护卫队长找到温德所在的马车,语气感激的说道。
虽然整个商队的人,都亲眼见证了无首熊地精的凄惨死亡,但在混乱的局势中,能注意到是弗尔加出手的人,绝对是屈指可数,实力最强的护卫队长自然当仁不让。
“哗哗!”马车中伸出一干净修长的手掌,掂了掂护卫队长送来的钱袋,哗哗金币碰撞的声音不绝于耳,看来商队也是下了大价钱的。
当然商队也不亏,单单是拯救了整个商队的性命,就是一个无价的买卖,这即是出手费也是封口费。
这是相对公平的分配原则,要知道护卫当中也不乏有人受伤甚至死亡的,必须给他们留下足够的财富,利益分配是维持团队最重要的东西,这一点甚至比并肩作战的友情更加重要。
时间一晃就来到了夜晚,即使如此商队仍然没有停车的打算,大概是遇到了难得一见的怪物,商队的主导者绝对连夜赶路,尽快赶到目标纳姆城。
弗尔加从车厢内尚算柔软的垫子上坐起身来,掀开窗帘看了一眼天色,首先将之前击发过一次的被命名为龙焰的“炼金枪械”收回衣物内,然后才将包好的面包和肉块拿出来。
野外奔波没有那么多的讲究,面包都是提前准备的,稍微有点硬,肉是风干的熏肉,因为放在怀里还有点温热,所以比较好下口。
有过外地经历的人都知道干粮要贴胸口放的,因为这样食物就不会冷到无法下咽。
弗尔加掰下一块面包放进口中,然后又撕下一片肉,既然无法生火,自然也就没有汤,直接就着唾液咽下食物。
最后呆坐在车厢内思绪翻滚:“自从自己的商队覆灭之后,已经足足十几年没再离开过领地了,而柯瑟夫,他的老伙计过的还好么?”
“...”
走出森林,车队终于能松口气,又行进了两日,这才来到号称‘西境之心’的纳姆城。
纳姆城坐落于英斯塔利山脉的支脉上,四周都是群山环绕,而纳姆城本身便是由一整座山峰铸就。
巍峨雄伟的城墙,远远的绵延开去,高度超过五十米,如同一尊巨人一般侧卧在大地上。
又因为据说纳姆城当初就是泰坦所铸造的,所以纳姆城又被西境的人民敬畏的称为:“群山之城”、“巨人之城”。
纳姆城建从建立之初就是西境大公埃德蒙家族的主城,也是西境的经济中心和政治中心。
对于许多商队来说,这一趟惊心动魄的冒险总算是结束了,但对弗尔加来说这才刚刚开始。
码头区。
这里是纳姆城人口最密集的地方,说起来不可思议,明明是群山之城,但纳姆城的交通、经济却依赖于这条赫赫有名的多玛河。
之所以称为赫赫有名,是因为多玛河也有一段神奇的故事传说,据说最初多玛河的河道并不会流经纳姆城,是西境大公下令,然后两个巨人一夜之间,劈山斩石,强行改易河道,这才有了如今纳姆城的辉煌。
不过这其实都是以讹传讹,活的巨人当然没有,不过,“泰坦”却是货真价实存在的,西境大公所在的埃德蒙家族,正是当初追随初代狮心王开国的八位重要骑士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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